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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721元朗襲擊事件,警方落案控告兩人參與暴動,星期五提堂。警方指,正跟進餘下的檢控工作,並會以成功入罪機會,考慮落案控告甚麼罪名。
被控參與暴動的兩名男子分別48及54歲,在721元朗襲擊事件後翌日被捕,是首批涉事的被捕人士。當時指他們涉嫌非法集結,事隔一個月,警方改控他們參與暴動,案件星期五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事件中至今共有28人被捕,警方稱,會繼續積極調查案件,跟進餘下的檢控工作。至於以甚麼罪名檢控,是經搜證及律政司提供法律意見後決定。
上月21日,大批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附近襲擊途人,導致數十人受傷,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多人。
根據香港法例,參與非法集結最高可判囚五年,而參與暴動最高可被判囚十年。假如涉及傷人的罪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最高可判囚三年;如證明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最高可判囚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