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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日本京都地方法院裁定,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要為福島核事故負責,要求他們向災民賠償一億一千萬日圓。
有民眾手持標語到法院外集會,京都地方法院表示,根據政府2002年公開的地震評估報告,早已預測會有大規模海嘯,但當局未有指示東京電力制訂對策,裁定政府和東電對事故都有責任,要求他們向110名原告賠償合共一億一千萬日圓,是至今第三宗裁定政府要為事故負責的集體訴訟。
七年前311大地震引發大規模海嘯,福島第一核電站洩漏輻射,174名由福島縣遷往京都避難的災民,入稟法院要求賠償約八億日圓,彌補他們在精神上的痛苦。
政府和東電在裁決後表示,會加強檢討應對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