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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選舉宣傳議員稱難規管

電子選舉宣傳議員稱難規管

選舉事務處建議,11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規管電子選舉廣告。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有議員認為指引難以執行。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表示,規管電子選舉廣告在執行上會有問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就指,推出指引會由選管會決定,他們都聽到大家意見。

 

選舉事務處表示,隨住電子方式發放選舉廣告越來越普遍,將要求候選人向選舉主任提交電子廣告的副本,包括FACEBOOK、TWITTER或其他網頁的資訊。選管會正收集公眾意見,稍後公布電子選舉廣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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