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印度駐紐約副總領事壟布拉加德上周當眾被捕事件,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被問及,壟布拉加德是否應享有免被起訴的外交豁免權時,強調外交豁免權與領事豁免權有別。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指,壟布拉加德所享有的是領事豁免權,豁免範圍僅限於和領事職責有關、在官方活動以外的違法行為,因此她仍要面對拘捕及受法庭審訊。
1961年在聯合國通過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訂明,為確保外交人員有效執行職務,各國本互相尊重和平等的原則,給予外交代表特殊權利及禮遇,包括人身不得侵犯、不受任何方式的逮捕或拘禁,並享有刑事豁免權。即使觸犯刑法,外交代表一般亦不會被起訴,兩國會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問題。
不過,根據1963年訂立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領事官員所享有的豁免權則被限制,豁免只限於和領事職務有關的行為。如領事官員觸犯嚴重罪行,人身自由就不受保護,可以被捕、受審、及監禁。
美國和印度關係一向友好。事件鬧僵、政府報復、傳媒怒吼,令美國始料不及,認為是印度反應過大。
有分析指,印度階級觀念重,窮人受官員及警察羞辱或很平常,但如壟布拉加德一類接受高等教育的中產美女當眾被捕,還被要求脫衣搜身,絕對是難以想像,且無法接受。而過往亦曾有印度議員等政界人士在美國機場拒絕安檢,成為印度報章頭條。
而事件能在印度迅速鬧大的另一個原因,或是因為現時距離印度大選只有不足半年時間,政客皆不放過表現愛國有為的機會,紛紛揚言報復,務求在選民心中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