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歌唱家李雙江兒子李天一與另外4人涉及的強姦案,在北京一審宣判。李天一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他的法律顧問說一定會上訴。
李天一的母親夢鴿,聽取判決後步出法院,隨即上車離開。李天一一審被判強姦罪名成立,更被認定是主要施暴者。
法院指,包括李天一在內的五名被告,要脅受害人到酒店,又將她拉入電梯,看不出受害人是自願,受害人更遭到毆打,強姦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法院又反駁辯方指,是受害人主動勾引各被告,認為受害人是否陪酒女,不影響認定事實,亦不認同是受害人的過錯,導致這宗案件發生。而五人輪姦受害人,令她身心造成傷害,性質惡劣,對社會危險性大,必須依法懲處。
法院斥責李天一是案中主犯,又沒有悔意,但鑑於案發時他未成年,本著教育原則,依法減輕處罰,判處李天一有期徒刑十年。而其餘四名被告則被判監3至12年,當中兩人獲緩刑。
法院在庭後再強調,今次案件是強姦罪,並非嫖娼賣淫。李天一的法律顧問在庭外說,他們不服判。
載著李天一等被告的警車,早上駛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案件上月在同一法院閉門審理兩天,五名被告中,除了李天一,全部認罪,三人更當庭向受害者道歉。
案發在今年二月,五名被告在北京五道口一間酒吧,將一名醉酒女子帶到酒店輪姦,隨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