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被軟禁的劉霞,她弟弟劉暉因詐騙被判監禁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罰款一萬元。劉霞聞訊後情緒激動,指判決完全不能接受,一定會上訴。
案件在北京市郊的懷柔法院宣判,劉霞的座駕直接駛入法院,她在車上向在場人士揮手。
劉暉的太太由律師陪同,到法院旁聽。
宣判過程不足半小時,劉暉被判罪成,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以及罰款一萬元。
劉霞坐車離開法庭,顯得相當激動。她之後前往看守所,希望可以探望劉暉,不過被拒。
當她說到家人及朋友多年來的支持,情緒再度激動。
法院判刑後,劉暉的代表律師到過看守所探望劉暉,他指,劉暉堅稱自己清白,又形容劉暉明顯較早前消瘦,腳傷情況亦不理想。
根據法院起訴書指,43歲的劉暉與另一名被告趙軍天,在2010年,訛稱將一項工程的部分工程,承包予受害人張冰,詐騙三百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