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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獲特赦 貪污案餘下刑期改為居家軟禁

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獲特赦 貪污案餘下刑期改為居家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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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獲特赦 貪污案餘下刑期改為居家軟禁

【Now新聞台】正就貪污案服刑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獲特赦,他餘下刑期獲准改為居家軟禁。

馬來西亞國家元首周五在一個特赦委員會會議上,同意有條件特赦73歲的納吉布,如果納吉布向法庭繳付5000萬令吉、折合逾9500萬港元,就允許他居家監禁至2028年8月服完餘下的刑期。

納吉布2022年起被囚禁,今次是他第二次獲得特赦。他涉及一馬發展基金貪污案,在2020年被裁定濫權和洗錢罪成,判囚12年,之後刑期獲減半至6年。

納吉布去年底再被裁定另外25項濫權及洗黑錢罪成立,判監15年,他正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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