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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貪污罪成判囚12年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獲特赦刑期減半。
已服刑1年半的納吉布,獲特赦局宣布刑期由12年減免至6年,罰款亦由2億1000萬馬幣減至5000萬馬幣,折合約8300多萬港元,或以加監一年替代。
70歲的納吉布因為一馬基金貪腐案,2020年被判多項洗黑錢、刑事失信及濫權罪成,上訴失敗後在前年入獄,他同年申請特赦。當地傳媒形容他爭取全面特赦失敗,未能如願即時獲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