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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案11名罪犯被執行死刑。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和執行死刑命令後,依法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等11名罪犯宣判並執行死刑,行刑前獲安排與近親屬會見。
他們去年9月因為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罪一審被判死刑。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提出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一審、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11人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