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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明國平等11人被判死刑、5人判死緩

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明國平等11人被判死刑、5人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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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明國平等11人被判死刑、5人判死緩

【Now新聞台】在緬甸北部建立電騙園區的明家犯罪集團,被起訴的39名被告多人詐騙、故意殺人罪成,其中主犯11人被判死刑。

案件周一在浙江溫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明國平、明珍珍等核心成員詐騙、故意殺人及故意傷害罪成,判處11人死刑,另有5人判處死緩、11人判囚終身,其餘12人判監5年至14年,以及罰款、沒收財產、驅逐出境等附加刑罰。

案情指,明家犯罪集團十年前起,在緬甸果敢地區利用家族武裝力量,建立園區進行跨境電騙,又組織賣淫、販毒、開賭場,詐騙資金逾100億元人民幣,更殺害或傷害試圖逃離園區的人,至少14人死亡、多人受傷,多名集團成員前年落網,並移交內地執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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