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經修訂後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即日起生效,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
野鴿黑點之一、將軍澳坑口港鐵站外,有數十隻野鴿覓食,地面有雀糞痕跡。新生效的條例下,非法餵飼的最高刑罰由罰款一萬元,提高至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引入五千元定額罰款,以及賦權食環署、康文署及房屋署有關人員執法。
署方指,條例生效起首個月,執法人員會先對非法餵飼者作口頭警告,若仍繼續違規行為,將採取執法行動;下月起如有發現有人違規,會即時執法,不再事先警告。
有市民覺得新罰款具阻嚇力,有助減少餵飼野鴿。
楊小姐:「多到周圍都是,那些簷篷位置。(你覺得是否很困擾及影響你?)都很害怕,牠飛下來啄你,或者頭頂中招,衣服又會污糟。因為5000元來說,對香港人來說都是很多、都不是小數目,所以我說衝燈都少了,及初初都是這樣實施後會普及,不會衝或不會餵,會罰錢,家人會提醒。」
王小姐:「都有阻嚇性,如果罰5000元,因為之前有些人餵飼(野鴿) ,都是老人家餵飼(野鴿),都要教育老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