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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內地教育部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管理校園欺凌等情況,包括禁止教師漠視、縱容學生的欺凌行為。
內地的校園欺凌案件時有所聞。有傳媒近日報道,湖南一名遭欺凌的女生透露,自己曾在學校被迫下跪並被掌摑,家長發現她的傷勢後,表示要知會校方,但被女兒阻止,擔心就算驚動學校,老師都只會批評一下欺凌者,或要求他們寫檢討書,沒有太多實際作用,更擔心會因此被加倍報復。
一項在2018至2021年、針對內地1.3萬多名中小學生進行的調查研究顯示,近兩成學生捲入校園欺凌事件,其中受欺凌者佔約一成六,欺凌者佔0.9%,既是欺凌者又是受欺凌的佔2.8%。
內地教育部發布通知,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針對基礎教育,從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師德師風失範三方面,進行重點規範整治,並詳細列出12項規範管理負面清單,包括嚴禁校園內發生以多欺少、以強凌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凌行為,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凌行為,亦嚴禁教師歧視弱勢群體學生。
清單同時規定,學生的功課量嚴禁安排超過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總量和時長的功課,嚴禁擠佔學生「課間十分鐘」休息等,以及嚴禁違反當局規定的校曆、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等。
教育部要求各地啟動實施有關措施,並將適時開展評估、反饋,以及通報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