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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成,被十三年有期徒刑。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指胡問鳴在2001年至2020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幹部提拔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5986萬多元人民幣;又指他在2013年至2015年在中國船舶工業擔任董事長期間受賄,違規對民營船廠資產進行收購,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決定對他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五百萬元人民幣。
胡問鳴曾全程參與中國首艘航母遼寧艦的列裝工程,以及首艘國產航母山東艦的建造,是國產航母的研製總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