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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涉及多宗貪腐瀆職及受賄案,首爾檢察廳向法院申請批准逮捕。
南韓檢方指李在明涉嫌在2010年至2018年擔任城南市長期間,向民間開發商洩露政府內部機密,使開發商從中獲取逾7800億韓圜巨額收益,又刪除政府公文條款令市政府損失4895億韓圜,因此被控違反反腐法和瀆職罪。
他亦被控受賄,檢方指他2014年至2016年擔任城南足球會主席時,利用職權向多間企業提供便利,收受賄款。
李在明否認控罪,他批評檢察機關淪為政權幫兇,為他安插莫須有罪名,又指用國家權力打壓政敵的檢察官獨裁政權,一定會受到國民和歷史審判。
李在明去年代表共同民主黨參選總統,最後以不足1個百分點的得票差距,敗給現任總統、國民力量的尹錫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