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王富玉受賄罪成,一審被判處死緩。
案件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案情指王富玉在1995至2021年退休前後,利用擔任多個職位,包括海南省委副書記和貴州省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協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財物,折合超過人民幣4.34億元。
法院裁定他受賄罪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於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成,就判監八年。
王富玉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他在中紀委與央視合製的反腐電視專題片《零容忍》第二集,承認自己的貪欲登峰造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