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投資銀行高盛就馬來西亞一馬基金事件向美國監管當局支付29億美元。
美國司法部指高盛在馬來西亞的子公司就一馬基金事件向美國司法部承認違反海外反貪污法的控罪,並同意就事件支付23億美元罰款,和將一馬發債集資活動中賺取的6億美元費用歸還予當局,是美國歷來根據海外反貪污法最大宗的罰款,不過,母公司將透過遞延起訴協議而不會被定罪。
另外,高盛因為一馬案會對10多名現任或前任高層,包括現任行政總裁所羅門和前行政總布蘭克費恩,減薪或追討薪酬總額1.74億美元,至少14個國家就高盛一馬基金事件進行調查,高盛在全球的罰款將超過50億美元,折合港幣大約39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