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高盛亞洲涉債券發售有嚴重缺失 被證監罰款

高盛亞洲涉債券發售有嚴重缺失 被證監罰款

【Now新聞台】證監會指出,高盛亞洲在一馬發展基金發債上有嚴重缺失,予以譴責及罰款逾27億元,是歷來對持牌中介機構最大罰款,形容高盛遠遠落後於中介人標準,令證券業蒙羞。

投資銀行高盛捲入馬來西亞一馬基金事件多時,周四遭香港證監會譴責,以及罰款27.1億元,是本港歷來對持牌中介機構最大宗的罰款。

證監會指高盛亞洲作為本港證監會持牌機構,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一馬基金在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發債籌得的65億美元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

證監會認為高盛亞洲欠缺充分監控措施,並且在與一馬基金債券發售有關的多項預警跡象未有適當審查,便容許發售繼續進行。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證監會在這次的案件中進行嚴謹及獨立調查,這次債券發售的缺失令高盛亞洲,多次嚴重地違反證監會規則。而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建新批評,高盛亞洲遠遠落後於持牌中介人標準,令證券業蒙羞。

早前《華爾街日報》報道,高盛正與美國政府就一馬基金案商討和解,當中涉及近20億美元罰款,預計最快明年初達成和解協議。而涉及一馬基金貪污案件的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今年七月亦被當地高等法院裁定七項控罪全部成立,判入獄十二年,納吉布表明會上訴。

  1.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