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與助理勞澤乾涉嫌襲警案,裁判官指警員作供前後矛盾,是砌詞狡辯,拒絕接納供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仇栩欣及勞澤乾涉嫌襲警案,在東區裁判法院審理,經過兩日審訊,裁判官何俊堯裁定二人襲警罪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案發在去年8月11日,兩人在英皇道僑冠大廈外,被控襲擊警員許景耀,裁判官指呈堂片段與警員作供不符,看到警員指罵被告拍攝,而非勸喻,唯一合理推論是警員不滿仇栩欣拍攝並制止,期間態度輕佻,另一警員撥開鏡頭,裁判官認為他們並非正當執行職務。
而呈堂片段沒有拍攝到襲擊過程,案件依賴證人供詞,但裁判官認為兩名證人即警員許景耀及高級督察林景年,供詞不合情理及邏輯,前後矛盾,令人憂慮,形容如同「平行時空」,回答問題時答非所問,顧左右而言他,指兩人是砌詞狡辯,以大話掩飾大話,裁定他們並非誠實證人,拒絕接納證供。
裁判官亦關注案中有警員制服仇栩欣時,使用不恰當武力,他指法庭無權下令跟進,但希望控方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