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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未清楚應由台灣哪部門申請移交逃犯

林鄭:未清楚應由台灣哪部門申請移交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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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未清楚應由台灣哪部門申請移交逃犯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就逃犯條例修訂提出的六項額外措施,是綜合了過去數月聽取的意見,沒有傾斜商界,至於申請移交逃犯需要由哪一個台灣部門提出才符合中央機構的規定,要稍後再了解。

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六項額外措施,被質疑與建制「夾定」,傾斜商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39名聯署的建制派議員亦有工會代表,沒有傾斜商界。

至於新的建議訂明須由中央機關提出移交申請,陳同佳案應由台灣哪一部門提出申請,林鄭月娥表示要再了解。

林鄭月娥指六項額外措施,有一項需要再修訂,原本的修訂條例將在立法會委員會階段提出,而截止日期在六月一日,從這個基礎看,政府再沒有提出其他修訂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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