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前年在馬來西亞被毒殺案,越南籍被告段氏香獲撤銷謀殺控罪,改控以危險武器造成傷害罪,被判監三年零四個月。
30歲的段氏香被押離法院時面露笑容,她今天原定要出庭自辯,但檢控官表示考慮過越南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和辯方律師的陳情,決定改控她以危險武器造成傷害罪。段氏香認罪後,控方撤銷謀殺控罪,扣減羈押期後她可於明年六月獲釋。
新控罪指段氏香前年二月在吉隆坡機場,與另外四名在逃的北韓人,以VX神經毒劑故意傷害金正男。
這宗毒殺案原本還有一名被告—印尼籍女子艾莎,她上月在印尼當局游說下,獲馬來西亞檢控當局撤銷謀殺控罪,當庭獲釋,隨即返回印尼,案件發展至此再無人被控謀殺。四名懷疑涉案的北韓人在案發後早已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