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北韓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兄長金正男在馬來西亞被毒殺案,馬來西亞法院裁定兩名女被告謀殺罪表面罪證成立,審訊進入抗辯階段,預計要持續多數個月。
兩名女被告29歲越南籍的段氏香及25歲印尼籍的艾沙身穿避彈衣,被押解到法院應訊。她們被控去年二月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利用VX神經毒劑謀殺北韓領袖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兄長金正男。
案件歷經十個月的審訊,法官裁定二人表面罪證成立,法官相信兩名被告和四名在逃北韓人有周詳計劃串謀殺害金正男,不排除是政治暗殺,但強調無確鑿證據。
根據法律程序,法官指示她們要出庭自辯,有三種自辯方式,可以選擇包括在證人欄內宣誓自辯、在被告欄內自辯但不用宣誓或保持緘默,而她們亦有權選擇是否傳召證人,如果罪成,她們面臨被判死刑。
法庭是根據34個證人的證供及236件證物作出決定,證物包括金正男及被告的衣物,兩名被告的衣物都染有神經毒劑,還有當日的閉路電視畫面。
片段拍到段氏香疑似用手向金正男的臉上塗抹然後逃去,而艾莎就被拍到趕忙逃離現場。
兩名被告的律師表示,她們只是政治暗殺的工具,事件明顯是北韓駐吉隆坡大使館策劃,她們根本沒有殺人動機,以為只是參與惡作劇節目。
閉路電視畫面亦都拍到兩名被告在襲擊發生前,曾經在機場和四名北韓人見面,那四名北韓人同樣被起訴,但早已經逃離大馬。
金正男曾被視為爸爸金正日的接班人,後來失勢,長居海外,但據報仍被弟弟金正恩視作威脅。馬來西亞當局從未指控平壤涉及事件,表明不想像案件政治化,而北韓亦都否認涉及暗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