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委員、重慶市委前書記孫政才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
受賄案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孫政才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他在宣判後當庭表示真誠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不上訴,會認真接受改造。
案情指孫政才2002至2017年,在北京、吉林、重慶任職及擔任農業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中標、項目審批、企業經營等方面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
法院指,孫政才作為高級領導幹部,本應以身作則,受賄數額卻特別巨大,嚴重破壞了國家機關正常工作秩序,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聲譽,應依法懲處。鑑於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依法可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