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宣布新一輪戶籍改革制度,國務院發出通知,容許在地級市及縣級市工作的農民工,可以將戶籍轉至當地,又會放寬就業、教育等政策,不再與戶口類別掛勾。
內地在1958年實施戶籍制度,將人口分為農民戶口及非農民戶口,通過嚴格限制戶口轉換,控制人口遷徙。
但隨著經濟發展,持有農民戶口的人,湧到城市工作,但這批接近二億五千萬名農民工,因為戶籍制度引發不公平,惹起城、鄉差距的爭議。
國務院星期四發出通知,正式要求各地區及有關部門,落實戶籍改革,最重要是確立戶籍轉移機制,容許在地級市合法工作滿三年,有穩定居所,而且繳納一定水平社會保險的農民工,可以在當地申請戶籍;預料受惠的包括廣東東莞、中山,以及浙江溫州。
至於下一級的縣級市,農民工更加不限工作年資,只要有合法職業,有穩定居所,就可以落戶;但是包括深圳、廣州、上海、北京等副省級城市及直轄市,就會繼續實施合理管制,暫時不會放寬。
針對農民工及子女,在城市享受福利、教育待遇,與本地居民的差異,國務院要求地方政府,日後推出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不可以再與戶口掛勾,變相一視同仁。
國務院又要求地方,不可以借戶籍改革,徵用農民擁有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同時禁止農村非法出售、出租土地,作非農業建設,城鎮居民亦不可以購買農民住宅,保障農民土地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