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審議的內地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容許執法部毋須通知家屬或律師代表,逮捕及監禁嫌疑犯,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指情況只是應用涉嫌危害國家全及恐怖活動,否認存在秘密拘捕。
近年內地有多地維權人士,遭當局軟禁或者拘押,包括維權失明律師陳光誠,他在06年因參與關於強制婦女墮胎和絕育的訴訟,被判入獄4年,10年獲釋後,與家人一直被軟禁在家中,受到嚴密監視。
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因為聲援《零八憲章》而被判監,他的太太劉霞亦被當局一直軟禁在北京家中。
維權藝術家艾未未亦被指逃稅,遭當局扣留超過80日,期間他的家人一直不知他的下落,他之後獲准取保候審,但被當局禁止在網上發言及接受傳媒訪問。
另外維權律師高智晟,被新疆當局扣查差不多兩年,他的哥哥多次上訪北京,但至今仍未能與他相見。
全國大人今次審議的內地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容許執法部門逮捕及監禁嫌疑犯,毋須通知家屬或律師代表,令外界擔心內地維權活動會被進一步打壓。
人大常委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就在北京出席全國人大記者會時,回應有關提問,解釋修正草案內容,有明確規定,除了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及恐怖活動這兩種情況外,其餘的拘捕行動,其他情況,在逮捕疑犯後,都要在24小時內通知疑犯家屬,又否認內地存在秘密拘捕。
不過有分析指,雖然草案列明例外情況,但重點是執法部門,能否嚴格執行法例,相信內地打壓不同政見人士的情況,不會有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