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一名受僱於衞生署的陪審員被要求聆訊期間的星期六上班,衞生署署長陳漢儀被傳召到法庭解釋,她為對法庭造成不便致歉。法官陳慶偉直斥衞生署錯誤理解有關條例,員工任陪審員非要由當局批准。
曾蔭權涉嫌接受利益案,繼續傳召控方證人作供。法官陳慶偉庭上指周五聆訊結束後,收到衞生署的傳真信件指一名陪審員是署方聘用的護士,需在周六上班,法官要求衞生署署長陳漢儀到法庭解釋。
陳漢儀先為對法庭造成的不便致歉,並解釋根據合約,該名護士每月有兩個周六上午需上班,而法庭的證明只需陪審員於星期一至五參與審訊,她與上級及同事商討,並按公務員事務規例的理解,該護士周六可上班。
法官先問到,信中提及不反對護士出任陪審員這句說話有沒有問題,陳漢儀認同署方無權反對。法官之後指僱主不是協助法庭,正如他經常告訴陪審團,這是他們首要公民責任。
衞生署的代表律師回應法官提問時指,如果法庭在周六退庭商議,署方會要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行使酌情權,讓該名員工休假。
法官陳慶偉即時指,要告訴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他是錯的,他從來沒有酌情權,按照《陪審團條例》,僱主歧視出任陪審員的僱員即屬違法,可判監禁三個月,如果是一般僱主會被檢控,現時僱主是香港政府,難道最後會出現香港政府控告香港政府?
法官又解釋,《公務員事務規例》不能凌駕法定條例,即《陪審團條例》,衞生署的代表律師表示需時研究法律觀點,包括《公務員事務規例》是否牴觸《陪審團條例》。法官下令衞生署代表下周一上庭回覆,至於該名陪審員周六是否要繼續上班,陳漢儀指會尋求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