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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布溫州動車追撞事故調查報告

國務院公布溫州動車追撞事故調查報告

在7月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傷的溫州動車追撞事故,國務院公布調查報告。

報告指鐵路設備設計存在嚴重缺陷,有關機構及部門把關不嚴及應急處置不力等是事故主因。

事件中共有54人被處分,其中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擅自提高出事鐵路項目的標準時速,需為事故負上主要責任。

溫州動車事故發生超過5個月,國務院事故調查組終於公布調查報告,並向總理溫家寶匯報。

報告認定事故是由列車控制中心設備、設計存在嚴重缺陷,有關機構與部門審查把關不嚴,加上設備遭到雷擊故障後,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要負責的包括設備總承包商通號集團、鐵道部及上海鐵路局。

其中通號集團對設備的監督審查不清不嚴,履行職責不力。責成通號集團向國資委作深刻檢查,要依法整頓,設計研究院列控所亦要重新組建。

報告亦指摘鐵道部在設備招標及審查等不規範不認真,片面追求工程進度,沒現場測試試用就將設備用在鐵道系統上,是違規操作,把關不嚴。

上海鐵路局則被指安全基礎管理薄弱,應急處置等指揮不當,與鐵道部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的應急預案及機制不完善、信息發佈不及時、以及對社會關切回應不準確等,造成不良影響。

事故調查組認為要給予以上3個單位合共54人,黨紀和政紀處分。

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原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要負上主要領導責任,他們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另案一併處理。

其中劉志軍被指未經准許,擅自提高甬溫鐵路項目的標準時速,由200公里提高到250公里,忽視安全。又盲目確定開通時間,壓縮工期,令鐵路質量、驗收等出現問題,是嚴重失職。

原本亦要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通號集團公司總經理馬騁,因病去世所以不再追究。

鐵道部副部長陸東福則要負次一級的重要領導責任,記過處分。

絕大部分要負責人員被記過或警告處分,有17人更被撤職。司法機關正依法獨立展開調查,他們有否涉及犯罪問題。

報告亦有交代外界重視的話題,強調沒有提早下達停止搜救的命令。對於當局挖坑企圖掩埋車頭及散落部件,報告指這是以往鐵路事故的處置手法,但鑒於今次事故嚴重性,已即場制止。

事故調查組亦責成,鐵道部和鐵道部部長盛光祖,分別向國務院作深刻檢查,要求鐵路部門汲取教訓,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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