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今年六月造成十二人死,四百多人受傷的台灣八仙樂園粉塵爆炸案,當局公布偵查結果,只有主辦活動機構的負責人呂忠吉被控業務過失致死等三項罪名,八仙樂園董事長及其他高層全部毋須起訴。
歷時三個多月的偵查終於完成,士林地檢署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調查結果,指活動主辦單位玩色國際公司負責人呂忠吉,明知道粉塵有危險,卻沒有安排工作人員接受安全操作訓練,因此要負上刑責。
地檢署以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傷害三項罪名起訴呂忠吉,要求法官重判。
全案共有九人被列為被告偵訊,除呂忠吉,其餘全部脫罪,包括彩色派對舉行地點八仙樂園的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行政總監林玉芬。
地檢署指根據法令,八仙樂園沒有義務在室外地區設置消防設施,八仙樂園符合消防安檢條例,而且三人沒有和呂忠吉分紅,加上租期場地的合約指明由呂忠吉負責安全責任,因此三人並無過失。
有腿部嚴重燒傷的傷者認為調查結果凸顯官官相衛,是意料中事。
爆炸發生在6月27日晚上,是全球第一宗在戶外活動中,使用粉塵導致爆炸的事件,釀成十二人死亡,四百八十七人受傷。當中三百人燒傷面積超過六成,至今仍有七十一名傷者未出院,當中十人危殆。
消防署的鑑定報告,指是舞台的電腦燈過熱,點燃空氣中高濃度的粉塵,釀成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