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院錯誤移植器官,外界才知道台灣移植機制粗疏。有專家指出,核查機制連捐血亦不如,但加強監管或牽涉愛滋病患者的私隱問題。
錯誤移植器官事件再度引發列管愛滋病患者的爭議。有立法委員認為,在平衡病人與大眾利益的前提下,應考慮在健保卡註明愛滋病這些高傳染性疾病。
不過,亦有立委擔心,本來已受歧視的愛滋病患者,會因此失去私隱保障和看病的權利。
台灣疾病管制局早已成立一套系統,列管愛滋病患者,捐血中心在抽血前,會透過系統了解捐血者的病史,只要輸入姓名和身分證號碼等資料,便可查出捐血者有否感染愛滋。
但是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被疾管局以病人私隱可能外洩為由,拒絕讓他們與系統連線,疾管局亦認為,在器官捐贈前會進行各項檢測,若捐贈者感染了愛滋病毒,移植前就會發現。不過今次事件證實,就算經多重檢驗,仍然會出錯。
台灣醫學專家潘懷宗指出,台灣目前有能力做器官移植的醫院有10間,但10間的作業流程均不同,協調容易出錯,認為衛生部門有責任統一,堵塞漏洞。
台北地檢署已立案調查事件,認定案件涉嫌違反病毒傳染條例,在器官移植前未有實施足夠檢驗。違例者可被罰款3萬至15萬新台幣。若導致他人感染愛滋病,更可判監3至10年。即使沒有人受感染,亦會被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