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歷來最大宗的非法賣腎案,北京法院駁回被告的上訴,被控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的組織負責人判監十二年。疑犯作為中介,設立非法醫院,為願意賣腎的人進行腎臟切除手術,再高價轉賣,涉及金額超過一千萬人民幣。
案情指,46歲的被告鄭偉在2007年為親友尋找腎臟,發現買賣腎臟的利潤可觀,便開始從事有關的中介工作。到10年,他看準北京不少醫院都有大量病人急需腎臟移植,於是訛稱自己是北京一間醫院的員工,到江蘇徐州市找當地醫護人員合作,進行了廿多宗切除人體腎臟的手術,每宗手術醫護人員得到二萬五千元人民幣報酬。
鄭偉其後更在北京海淀區租樓,改建為非法醫院,又提供食宿給賣腎的人。黑市醫院在三個月內,進行了二十二次切除腎臟手術。鄭偉通常用二萬元買入腎臟,但賣出價高達廿二萬元,利潤豐厚。
當局在同年十二月搗破組織,但鄭偉等人在醫院運作期間,已經賣出最少五十一個腎臟,獲利超過一千萬元。
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三,駁回鄭偉等人的上訴。鄭偉被控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包括醫護人員等的其他十四名被告,大多表示不知情或以為手術是合法,被判監三年半至九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