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現時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統計,每年有數千人被處決,罪名由殺人、貪污、走私到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都可能被判死刑。
是否應該繼續執行死刑,暫不討論,今次要討論的是一場死亡直播。
中央台直擊,湄公河兇案主犯送去處死前的情況。連續兩天的直播中,記者訪問了主犯燸康,叫他說遺言,又追擊報道關押當局怎樣看待他,有什麼伙食等,更訪問專家分析燸康的精神狀況。
這場直播,直到犯人送入注射室之後才結束。有人批評,這場直播挑戰倫理禁區,等於要死囚掛牌遊街示眾, 亦有人感慨,中國人經歷很多苦難,竟然漠視人的基本尊嚴。
不過,亦有人贊成,認為直播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而死囚家屬都可以見到親人最後一面。
根據中國新聞周刊的調查,6成人認為央視不應該直播死囚送去執行死刑,3成人贊成。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第252條,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而直播死刑前的情況,是否屬於違反法律呢?即使不討論是否合法,又是否合乎道德呢?這場爭論仍然未止息。
不過,死亡直播的議論並非中國獨有。美國04年,一個電視網絡就曾經進行調查,問民眾想不想看直播死刑,竟然有三分二人贊成。問到想看誰被處死,約兩成人想見證拉登行刑。
調查算不算反映了人性醜陋或仇恨的一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