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員財產一向成謎,有分析認為,十八大提出要從制度入手,解決腐敗問題,必須推行官員財產公布制度。學者建議,新領導班子應牽頭公布財產,並要求新入職公務員申報。
胡錦濤在最後一份工作報告的講話,反映黨內高層意識到打擊貪污腐敗的重要,可惜仍只得口號,無提及會採取甚麼行動,包括官員財產公布制度。
現時官員的財產對外界來說,始終是謎。上月底《紐約時報》報道總理溫家寶家族財產最少有27億美元,令輿論嘩然。
現時內地官員的財產申報可說殘缺不全。1994年人大常委會將財產申報法納入法規,一年後,國務院頒布處級以上幹部要申報,不過只限個人收入,不包括個人資產及家人的財產。
一直至零六年,中央提出新規定,要求官員申報物業及債券等資產,而近親包括父母、配偶的資產亦要申報,更在新疆和四川試行,但沒有獨立監管機構負責,資料亦不用公開,一直形同虛設。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認為,新任黨總書記習近平明年就任國家主席後,應該帶頭公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