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一名電腦技術員2022年被警方在黃大仙東頭邨住所搜出化學物品,他承認串謀導致爆炸等罪,判囚14年。
被告張黎明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案情指,警方在網上巡邏發現被告的Telegram帳戶,2022年5月到被告位於東頭邨的住所拘捕他,發現單位有超過20公斤可製造爆炸品的化學物質,亦有寫有光時口號的海報等。
警方亦在被告租用的新蒲崗工廈倉庫發現更多化學品,被告亦曾在Telegram分享製造爆炸品的化學方程式,以及與他人談及用炸彈或化學武器攻擊警總、港鐵站等地方。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空談和無付諸行動。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指,本案串謀不是說笑,而是非常認真,被告意圖布置爆炸品在社會造成最大混亂,就算不是為推翻港府,亦是為了破壞本港政治秩序穩定,又指港鐵站的無辜平民亦可能遭受嚴重威脅,形容串謀計劃邪惡與恐襲無異。
法官指,被告與他人有詳細討論,亦就製造爆炸品的程序進行深入的資料搜集,顯示他認真想實行串謀計劃,就被告所有控罪共判監14年。
案件原定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不設陪審團,被告選擇認罪後,改由一名法官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