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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等9名被告開始求情

黎智英案|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等9名被告開始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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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等9名被告開始求情

【Now新聞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連同同案其餘8名認罪的被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

黎智英、張劍虹、陳沛敏等9名被告,由多架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庭派發400多張旁聽公眾籌號,部分人提前3日到場排隊,等候進入正庭座位。黎智英的太太李韻琴、陳沛敏丈夫鍾沛權等人亦有到庭旁聽。

今次案件一共有9名被告,其中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另外的8名被告,包括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和律師助理陳梓華,他們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根據國安法,干犯勾結外國勢力罪,罪行重大的話可判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參與程度相對較輕的亦需判3年以上、10年以下的監禁。

法官起初問控方如法庭認為本案罪行重大,是否不論各被告在案中角色,都應以10年以上為量刑起點。控方就引用呂世瑜案回應指,法庭量刑需考慮被告的作為,比重多少就要由法庭酌情考慮,如果案件涉及外國元素,性質就更嚴重。

控方先講述黎智英健康狀況供法庭參考,指黎智英22年已獲准做脫牙手術,過去曾報稱心悸,專家檢查後無發現明顯不正常,現時體重只較20年被捕時輕0.8公斤,身體質量指數BMI仍屬「肥胖」。

周天行又透露,黎智英在2020年因擔心受到騷擾,要求單獨囚禁,期間獲准見家人及參與戶外、宗教活動。

至於案中擔任從犯證人的陳梓華求情時,強調他不是串謀主腦,案件亦不涉及暴力,量刑起點應介乎監禁12至15年,希望法庭考慮到他被捕後態度合作、為控方作證,亦向警方透露黎智英在台北的詳情、家人被起底等,可獲減刑至少一半。

李宇軒一方就指只負責國際游說,從無與黎智英見面,亦無作出任何煽動行為,提議以10年為量刑起點,因應擔任重犯證人可獲減刑一半。

法庭早前預計需要4日處理各被告的求情,之後會再擇判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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