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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消委會今年首11個月接獲88宗有關交友配對服務的投訴是歷年最多,投訴包括推薦對象不合要求等。
想找愛侶,除了在自己的社交圈子,有人會選擇透過配對服務公司牽紅線,不過過程可能沒那麼順利。
消委會接獲一名40歲、年薪逾300萬元的女子投訴,稱向配對公司付7萬元,要求尋找年齡及收入相若的男士,公司承諾會推薦符合要求的男會員和促成8次單對單約會。
投訴人不滿公司首年所推薦的18名男會員,沒有一人完全符合所列的擇偶條件,又不滿平均收費近一萬元才促成1次約會,聯絡消委會,要求取消合約和退款。
配對公司回覆稱,推薦對象時會考慮客戶期望,但不保證所有人選均完全符合客戶列明的條件,已經綜合收入、年齡和興趣等多方面,推薦出匹配度達80%的人選,故否認違約和願意繼續提供服務。不過投訴人不接受解釋,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可考慮諮詢獨立法律意見。
另一宗個案的投訴人陪同兒子向配對公司支付2000元服務費,職員口頭承諾會配對年齡相近的女會員,合約訂明提供服務至兒子結婚。公司先後配對兒子與數名女會員見面,不過投訴人認為除了首位女會員,其餘3人的年齡均超越承諾的年齡層。
公司回應表示,投訴人對所推薦的女會員有一定要求,包括年齡和外貌,考慮到已為其兒子推薦6人,而他又與當中3人有直接聯絡或見面,公司最終提出退款800元,獲投訴人接納。
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鼓勵配對公司和消費者盡量將必要的條件寫在合約中,讓大家沒有那麼多爭拗,當然那些條件是偏好或有就最好的,大家都要看是否實際,配對公司可以做到才落實。」
消委會又稱可否配對成功,受多種因素影響,消費者和家人應管理自身期望;而購買服務後,也要與商戶保持良好溝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