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廣東省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因受賄被判處死緩。
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周鎮宏,受賄罪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個人財產;另外,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判有期徒刑十年。兩罪並罰。
周鎮宏被揭在2002年至11年,擔任茂名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企業經營、當選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先後多次收受33人合共接近二千五百萬元人民幣。他亦未能就折合3700萬元人民幣的財產來源作出合理解釋。
案發後贓款已全部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