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正研究,容許供款人在65歲前,提取部分強積金作應急用途。有學者批評,建議令強積金失去退休保障的原意。假如積金局諮詢後又實行不到,只會增加民怨,浪費時間。
積金局正考慮放寬條件,一旦供款人患上危疾,子女升學,或者買樓支付首期等等,可以提早提取供款。有學者認為,方法不可行,只會增加民怨。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又表示,強積金推行多年,累積供款3900億元,雖然行政費比率已由10年前,平均1成降至百分之1.8,但業界每年收取的行政費,仍然有80億,有減價空間。
滙豐銀行亞太區業務策略及經濟顧問梁兆基認為,目前強積金供款佔月薪的比率不高,即使到退休才取款,亦只能應付部分開支,容許提早取款來買樓,將引起更多問題。
他又說,強積金過去每年回報率平均都超過百分之5,表現不算差,亦高於通脹率。梁兆基和周永新都認為,推行強積金自由行,比提早取回供款更有迫切和更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