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管理局研究,容許患危疾或子女要升學等緊急情況的僱員,在65歲退休前提取部分強積金供款。為免強積金失去退休保障的作用,會設定提款上限以及評估機制,詳情稍後會公開諮詢。
打工仔目前只可以在喪失工作能力或是永久離港情況下,才可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積金局正考慮放寬條件,包括患上危疾或有緊急情況,有特別需要,例如子女升學、買樓支付首期和突然失業。
為了保留強積金養老的作用,會設立評估機制,並設立提取上限。
目前退休後提取強積金,必須全數提取,積金局建議增加彈性,供款人可以選擇分期提款,餘款繼續放在基金內滾存賺取回報。具體方案年底會諮詢公眾。
目前強積金最低的中介人行政費用是百分之0.75,強積金管理局主席胡紅玉認為,行政費用仍有下調空間,將會成立獨立委員會研究可行方案,明年年中會有初步報告。
積金局十周年檢討時收到很多意見,包括供款不足以應付退休後生活,胡紅玉表示會將這些意見交給政府,認為政府應從醫療及福利多個層面,檢討整個退休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