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市傳金融管理局向政府建議擴大對銀行執法權力,跟證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看齊。
金管局去年起就《銀行業條例》進行公眾諮詢,據《星島日報》引述消息指,金管局建議賦權當局可向違規銀行採取公開譴責、罰款等紀律處分。
報道引述金管局回應指,現時金融管理專員只有較嚴厲的執法能力,並不適宜用於情節輕微個案,因應早前的檢討結果,當局建議賦予專員一系列紀律處分權力,並參照證監會、保監局、積金局及主要國際金融中心的銀行業監管機構,現時具備的相若權力,相信做法是跟本地及國際看齊。
金管局指出,方案獲業界公會等認同,計劃在草擬條文準備就緒時再諮詢業界,爭取下屆立法會開展後,盡快提交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