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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小組委員會討論政府修例,被裁定干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不能擔任註冊社工。有議員擔心社工會誤墮法網,政府回應指,不需要過份擔憂。
立法會議員(社福界)狄志遠:「如果我們為了服務使用者爭取權益,可能進行遊行示威或批評政府的政策,這些是基於服務使用者的需要和訴求,這個做法是否不會歸納在國家安全罪行的範圍內。」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一般在社工入面,即使對政府的民生政策有不滿,進行遊行、示威是否會觸及相關罪行,一般我認為是不可能。我再一次希望各位同工可以仔細去了解,相關簡單的修訂後或者去看上次立法會文件,了解修訂的原意,不需要過份放大或恐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