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社工註冊局是由社會授權依法成立,負責社工資歷認可及監管,認為註冊局成員屬公職人員,正研究修例規定成員需要宣誓。有註冊局成員不同意,期望政府詳細諮詢業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表示,落實港區國安法,已是政策局及相關部門的恆常工作,勞工及福利局建議在新一屆立法會修訂《社工註冊條例》,被裁定違國家安全罪行的人,不能擔任註冊社工,又指這只是修例第一步。因為條例仍有需要修訂的部分,特別是港區國安法中,有關公職人員的要求。
羅致光表示不少人有誤解,視社工註冊局與工會無異,但社工註冊局是由社會授權而依法成立,進行社工資歷認可和監管,保障社會及受助者權益,認為註冊局行使的是來自法例的公權,註冊局成員理念上
屬於公職人員。
按港區國安法要求,政府正就法定機構、公職人員宣誓進行研究,可能須修訂法例,確立註冊局成員須宣誓的要求。
註冊局成員下月四日改選,有角逐連任的成員不同意宣誓要求,期望政府詳細諮詢業界。
社工註冊局成員伍銳明:
所有香港市民
在法例上會受監管
所以是否宣誓
大家都會受到香港法例
我們要留意
作為專業團體
去處理專業事務
是否需要這個做法呢?
我個人認為沒必要
當政府考慮推行時
我認為絕對需要
和專業團體
甚至是社工界不同的持份者
作詳細商討。」
社工註冊局由15名成員組成
其中8名由註冊社工選出
6人由行政長官委任
及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
任期三年
主要負責制訂及檢討
註冊社工的資格標準
及處理有關社工續期
及違紀行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