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傳媒報道,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接受恒大公司高層送贈中秋禮籃,二人向傳媒承認沒有申報,解釋與送贈者為私交好友,無公務來往,又稱禮籃折扣後價值不多於3000元,符合規定,入境處暫未有回應。
《立場新聞》報道,入境處副處長郭俊峯及首席入境事務主任汪奇承認接受由恒大高層黃賢貴送出的中秋禮籃。
報道指今年九月,中秋前四日,有恒大職員從總部出發將禮籃送到郭俊峯所住位於大坑畢拉山道的政府宿舍,住所有人接收。隨後另一個禮籃送到汪奇位於火炭華翠園的居所,有人開門讓職員將禮籃送入屋。
《立場新聞》指,二人回覆查詢時承認接受恒大執董兼香港公司總經理黃賢貴送贈禮籃,指跟對方為私交好友,沒有利益衝突或公務來往,因此無申報。
二人所接收的禮籃屬港島香格里拉酒店的「壁月禮品籃」,定價為3388元,內有鮑魚、姬松茸、香檳等。
郭俊峯及汪奇回應稱,按「早鳥優惠」折扣及網購平台資料,禮籃價值不多於3000元,符合規定。
翻查《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公務員未經許可接受利益已構成刑事罪行,而條例中指明的許可包括私交好友給予利益,在傳統會送禮的節日可接受總值不多於3000元的禮物。
廉署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指,事件觀感不佳,質疑雙方能否完全撇清公務,亦難排除他日有潛在利益衝突。
查錫我:「據我理解,恒大經常要入境處審批引入優才等,很多事都跟入境處有公務往來,不是他們說沒有就沒有,即使今天沒有幫他做事,經常收禮,若有一天來電請你幫忙要如何推辭呢?法例精神是要求公務員不要接受利益,不是不超過上限就任你接受,跟法例精神有牴觸。」
他促請入境處交代二人跟恒大公務上關係,更理想應交由獨立機構調查,本台正向入境處查詢,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