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十一荃灣衝突,警員開槍擊中一名示威者,同場另一名理工大學博士生承認非法集結,判囚十二個月。
前年十月一日,警員在荃灣海壩街開槍擊中一名示威者,被告邱宏達上前了解情況,被警員制服和拘捕。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指,當日的集結以十一國慶為藉口,認為是早有預謀,而現場充滿暴力場面,示威者不停向警員投擲石頭及汽油彈,對警員施以暴力對待,即使警員後退,示威者亦沒有散去,令事件更嚴重,判監無可避免。
法官以入獄廿四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於案中參與程度低,有良好背景及認罪等因素,減刑至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