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更新內部指引,容許以BNO簽證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積金局表示,特區政府已表明不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因此,不能依賴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英國1月底接受港人申請BNO簽證移居當地,據了解,宏利2月底發指引,指可接受以BNO簽證作為永久離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證明文件,但須視乎當時的移民政策,除簽證外,申請人亦要提交補充資料,包括機票及落地證明等。
積金局發聲明指,由於政府已表明不承認BNO護照為有效旅行證件及身分證明,因此,不能依賴相關簽證作為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強積金受託人有責任依據法例行事,在處理永久離開香港的申請時,必須擔當把關者角色,積金局會繼續跟受託人方面作出跟進。
現時以永久離港為理由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要到民政事務處宣誓,聲明將於何時離港、去哪裏,表格列明積金局或會將個案轉介入境處,確認申報是否屬實。
有會計師指,積金局有權向受託人公司索閱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包括簽證資料。
執業資深會計師林智遠說:「理論上是受託人索取資料,自己調查及決定是否批准,但積金局方面會有監察角色,例如突然看到某個受託人為何有這麼多這類表格申請,是有可能會索取相關資料,要他們(受託人)解釋。」。
他又提醒市民,轉換受託人牽涉時間及費用,發假誓亦涉及刑責,不要隨便輕信提早領取強積金作招徠的宣傳,市民要小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