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有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更新內部指引,容許以BNO簽證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有會計師指,政府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文件,所申請的簽證是否獲認可存在灰色地帶,提醒市民不要因此而轉換受託人公司,強積金管理局暫時未有回應。
英國1月底接受港人申請BNO簽證移居當地,有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更新內部指引。
據了解,宏利二月底發出指引,可接受以BNO簽證作為永久離港,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的證明文件,但要視乎當時的移民政策。除了簽證,申請人還要提交補充資料,包括機票和落地證明等,並要到民政事務處宣誓,聲明將於何時離港、去哪裏。表格列明,積金局或會將個案轉介入境處,確認申報是否屬實。
有會計師指,受託人公司會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審批,並向積金局存檔,如有需要,積金局會向受託人公司索閱申請文件。
執業資深會計師林智遠:「理論上是受託人索取資料,自己調查及決定是否批准,但積金局方面會有監察角色,例如突然看到某個受託人為何有這麼多這類表格申請,是有可能會索取相關資料,要他們(受託人)解釋。」
他提醒,打算申請BNO簽證移民提取強積金的市民,要小心考慮是否轉換受託人。
林智遠:「既然不承認BNO,你用BNO申請簽證作為離開香港是否能信納為移民証明,這是一個問題。轉換受託人很多時牽涉費用,如果花了錢,但最後不能取回供款,便會得不償失。」
至於申請人會否牽涉發假誓,林智遠相信,只要申請人真是離開了香港,便不會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