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區議員及選委應優先被視為公職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對於有行會成員提出持BNO移民的港人應喪失中國籍,林鄭月娥指政府沒有討論具體方案,會配合中央的反制措施。
國安法第六條要求,參選或就任公職都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仍在釐定公職人員的範圍,但認為有兩類人應優先宣誓。
林鄭月娥:「一類是區議員,一類是選舉委員會的委員,前者在政治體制雖然無政權的組織,但區議會都是重要的組織,後者更重要,肩負選出行政長官責任,由這個角度看,他們應優先被視為公職人員,按國安法進行宣誓。」
50多人因涉嫌實施參與初選,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上周被警方拘捕,林鄭月娥不評論警方行動,但她指必須反駁外國的謬誤,強調國安法已生效,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
林鄭月娥:「如果有人認為,只要某一些人有一個政治理念,或曾經採取某些行動的人就可以免除受法律的制裁,這不是法治的精神,也不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國安法是香港的法律,既是香港的法律,當然要有法必依,否則這條法律形同虛設。」
另外,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近日提出持BNO移民的港人應喪失中國籍,林鄭月娥指國籍是敏感問題,特區政府會配合中央的措施。
林鄭月娥:「如果現在有人單方面偏離共識,對於另一方要採取一些行動,亦是理所當然,當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我們的國家受到外國政府不合理的制裁,我們沒理由坐著甚麼都不做,所以我們都公開說過,我們會配合中央人民政府採取需要的反制措施。」
她表示,不知道有何具體方案正在討論。
林鄭月娥指,提出這建議的是行會成員,但不希望大家有誤會,強調行會仍未展開相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