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區議員及選委應優先納入公職人員宣誓範圍 林鄭:區議員及選委應優先納入公職人員宣誓範圍 2021年1月12日 11:04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會盡快修例,落實基本法及國安法中就公職人員宣誓的規定,政府仍在釐清公職人員的範圍,但她認為區議員及選委會委員應優先納入宣誓範圍。 林鄭月娥:「一類是區議員,一類是選舉委員會的委員,前者在政治體制雖然無政權的組織,但區議會都是重要的組織,後者更重要,肩負選出行政長官責任,由這個角度看,他們應優先被視為公職人員,按國安法進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