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商務部頒布新規定,如果中國公民或企業被外國禁止正常經貿活動,必須申報;同時相關工作機制亦可發布禁令,不承認及執行有關外國法律及措施。
商務部為了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對中國的影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護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周六公布並實施。
當中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組織遇到外國禁止或限制其與第三國公民或組織正常經貿及相關活動,應當在30日內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報告。
由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等組成的工作機制會考慮有關的外國法律是否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對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可能產生的影響等因素,評估是否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
如確認存在「不當域外適用」,中方可以發布禁令,不得承認、執行、遵守有關的外國法律與措施;中方亦可根據實際情況及需要,採取必要反制措施。未有如實報告或無遵守禁令的中國公民、法人或組織可被警告甚至罰款。
除了獲豁免人士或組織遵守被禁的外國法律與措施而侵害到中國公民或組織,合法權益的人可被提告索償。
美國接連制裁多間由中國軍方擁有或控制企業,包括中國移動、海康威視等,限制美國投資者投資這些公司。
中國商務部在網站引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韓立餘表示,今次制定的《辦法》是避免或減輕不當的外國法律及措施對中方企業的不利影響,維持正常國際經貿秩序,亦提供保障企業合法權益的救濟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