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國商務部公布《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即日生效。
《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合有14條,涵蓋「不可靠實體」的定義、監管、調查和處理措施等準則。
商務部指出,為維護國家主權、保護中國企業或個人合法權益,根據多項法律制定《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規定指外國實體,包括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一旦收到舉報或建議,經調查後證實相關實體在國際經貿及活動中,危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中國將採取相應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從事跟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限制或禁止在中國境內投資、限制或取消相關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居貿資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