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保母承認虐待一名四歲女童,分別判監兩年10個月及兩年8個月。
首被告陳天佑和次被告馮家寶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她們承認虐兒罪,首被告另外承認一項藏毒罪及一項管有吸毒器具罪。
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而案發時因女童拒絕穿褲子及說謊,被告心急教好女童才施以體罰,不是存心虐待或傷害女童。至於次被告的代表律師稱,次被告有悔意,參與程度不及首被告,要求輕判。兩人分別判監兩年10個月及兩年8個月。
案發於前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兩名被告在旺角一劏房單位涉嫌虐待一名四歲女童,女童臉、腹、腳及外陰有不同程度的傷勢,一度要接受深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