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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權組織理事長秦永敏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內地人權組織理事長秦永敏被判有期徒刑13年

【Now新聞台】內地民間組織中國人權觀察理事長秦永敏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案件早上在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65歲的秦永敏被判13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3年,暫時未知他會否提出上訴。

秦永敏長期從事與中國人權有關的工作,曾撰文聲援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和民運人士李旺陽等人。據報自1970年起他曾被抓捕、拘禁39次,累計入獄23年。

2015年1月公安以接受外媒採訪和寫文章過多為由,行政拘留秦永敏,2016年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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